王先生給已婚的女兒王小姐買了一份年金保險,萬一女兒離婚,這份保險會被分割嗎?
這里分兩種情況來分析:
一:這張保單的投保人為王先生、被保人為王小姐,在這種情況下,王小姐離婚,保單不會被分割,因為在法律上,保單是投保人的金融資產。所以即使王小姐真的離婚了,這張保單是老爸王先生的,不屬于王小姐他們的夫妻共同財產,不會在女兒離婚時被分割。
二:這張保單的投保、被保人都是王小姐,但保費是王先生出的,這個時候只要再多做一件事,也能保證保單不會被分割,就是王先生和王小姐簽一張“單方保費贈與協議”,并且保留好兩個人之間的轉賬記錄。條件允許的,最好再做個公證,這樣就更保險了。
這是因為如果不簽這個協議,在子女婚內贈與的保費,會視作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這個時候,女婿也會得到一半,如果一旦離婚,就會被分割。
法律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國法院民事商事審判工作會議(民事部分)紀要》
5.婚煙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作為被保險人依據意外保險合同、健康保險合同獲得的具有人身性質的保險金,或者夫妻一方作為受益人依據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人壽保險合同獲得的保險金,宜認定為個人財產,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下面給大家發一張”單方保費贈與協議”的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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