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有一個很喜歡很喜歡的人,我把他看得很重要,我暗戀了他四年,從初二到高二,雖然知道他只把我當朋友,但是他的一些行為還是讓我腦補著說他其實是喜歡我的,在暗戀他的四年里為了見他,為了引起他的注意,我好像什么丟臉的事都做過,也吃過好多慕名奇妙又沒有名分的醋,我制造了很多和他見面的機會,只要有他的地方我就努力刷存在感,就為了讓他多注意我,后來啊,他退學了,他走了,一聲不響的,沒有任何征兆的,我哭了一個晚上,我以為我會要很長的修復期,結果我發現大哭一場后的第二天,有種如釋重負的感覺,好像有種可以做自己的感覺,不用想著怎么樣才能讓他注意我,怎么樣才能讓他開心,不用再以他為中心的過每一天,以前我去跑步是因為他會去,我怕打籃球的人,因為他喜歡所以我就學,雖然學得不精,他走了之后我發現我真的喜歡上了跑步,打球,他走后我做這些是為了讓自己變得更好,覺得還是蠻不錯的,他走了之后我才發現原來我的世界還有那么多有趣的事,那么多疼我的人,是我以前忽略了。雖然我還是會想他,會在某個瞬間怕自己以后再也見不到他而哭,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我越來越開得開了,好像他也沒有那么重要了,一年之后他回來了,我好像有一種“舊情復燃”的感覺,但是跟他走在一起我會覺得不自在(比他沒有離開之前還要不自在)再后來他居然跟我說,他從初三就開始喜歡我,可是我不知道我為什么,好像沒有多大的開心,反而覺得不說出來比較好,可是又覺得自己曾經那么瘋狂,覺得應該給自己一個交代,于是我們好像貌似成為了男女朋友,但是因為一些莫名其妙的話和一些小事就分道揚鑣了,這中間居然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可是我居然只有點傷心,反而覺得自己真的自由了,感覺很好。雖然現在偶爾聊那么一兩句,但是我已經沒有了那種感覺,可是好像他對我還是有影響,我好像也無法把他放到普通朋友的位置上。有時候想想只覺得諷刺又可笑,也不過如此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