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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版第481期
在人的成長過程中,少年求學階段是人生價值觀的初始化時期,其經歷往往成為影響一生的重要因素。韓愈(768~824)出生于長安,三歲前隨父在長安,父亡之后,在洛陽守喪,約在七歲時又跟著長兄韓會來長安,直到十歲前,其生活與京洛學童可能無多大的差別。十歲后,他的經歷有了很大的變化。大歷十二年四月,韓會受元載案牽累,貶官韶州,十歲的韓愈隨兄遠赴嶺南,在此生活了兩三年,兄亡后隨嫂歸河陽。不久,逢建中之亂,隨家人南下,寓家宣州。在宣州生活了四、五年,十九歲再北上京城赴舉。這幾次南下北上的奔波,在年少的韓愈心中留下極其慘烈的記憶。其三十歲作《復志賦》回憶這一段經歷言:
“昔余之既有知兮,誠坎軻而艱難;當歲行之未復兮,從伯氏以南遷。凌大江之驚波兮,過洞庭之漫漫;至曲江而乃息兮,逾南紀之連山。嗟日月其幾何兮,攜孤嫠而北旋;值中原之有事兮,將就食于江之南。始專專于講習兮,非古訓為無所用其心;窺前靈之逸跡兮,超孤舉而幽尋。既識路又疾驅兮,孰知余力之不任。考古人之所佩兮,閱時俗之所服。忽忘身之不肖兮,謂青紫其可拾。自知者為明兮,故吾之所以為惑。擇吉日余西征兮,亦既造夫京師。”
對以上內容,研究者多關注寓居韶州一段,對寓居宣州之事,較少關注。其實,從十五歲到十八歲,正是為備考進士科的習業時期,其重“古訓”的知識理念主要是在這一段階段形成的。他在這一階段不僅與京洛文化中心區脫離,而且,父輩不存,家兄已亡,他是通過自學獨自完成應試準備,并獲得州舉資格。其崇儒復古理念既是來自家族文化傳統的影響,又應與他在宣州修業備考的經歷相關。因此,若要具體認識韓愈知識起點與學術觀念的形成,還應分析他寓居宣州期間獨特的生活方式以及以宣州為中心的江南文化環境。
一、韓家與宣州之關系
韓氏家族世居中原河陽,在安史之亂后,從其父輩起,就開始在江南生活。其中,最值得關注的是韓愈叔父韓少卿,李白《武昌宰韓君去思頌碑并序》中提及了韓仲卿三位弟弟,韓少卿是二弟,文曰:“少卿當涂縣丞,感概重諾,死節于義。”李白在戰亂前后至少有二次過往當涂,或許當時已經結識少卿,其贊語當緣于實際感受。所言“死節于義”之事,應是指少卿死于當涂縣丞任上。由相關史實看,少卿很可能是亡于永王之亂,李璘進軍至當涂縣時,始露叛亂之象,將太守閻敬之都殺了 ,重于節義者縣丞韓少卿可能也不免一死。可以推想一下,永王之亂平定之后,對于韓少卿這類“死節于義”的地方官一定有所表彰與優待,韓家很可能就此安家當涂了。
對以上推斷,我們還可找到其他旁證。其一,安史之亂中,韓愈父輩都在江東地區活動,距當涂不遠。李白《武昌宰韓君去思頌碑并序》應作于至德二載(757)秋 ,韓仲卿由潞州銅鞮尉轉遷武昌縣令,任滿后再調任饒州鄱陽縣令,文中言他在亂時保境安民,戶口大增,并經營冶煉,增加了財政收入。唐玄宗開元四年十一月敕令:“縣令在任,戶口增益,界內豐稔,清勤著稱,賦役均平者,先與上考,不在當州考額之限。” 李白當是依照這一標準來稱贊對方的。文中言皇甫侁提舉他為佐官,皇甫侁在本年二月鎮壓永王叛亂時擅殺永王,被肅宗罷官。韓仲卿在武昌令任上雖有政卻未升職,僅轉任鄱陽縣令,應是受到了永王之亂的影響,因武昌縣令亦是永王之屬下。李白對其受冤遭遇多有同病相憐之意,盛贊其政績正是為其吐冤,只是礙于時諱,語多模糊。韓仲卿官終秘書郎,十三年間(757-770),僅由七品縣令升到從六品,仕途不暢,也當緣此。故可推測,他在肅宗一朝多蹉跎于江南地方官任上。三弟韓紳卿“尉高郵,才名振耀,幼負美譽。”高郵亦在沿江一帶,距當涂不遠。李端有《戲贈韓判官紳卿》一詩,曰:“少尋道士居嵩嶺,晚事高僧住沃洲。齒發未知何處老,身名且被外人愁。欲隨山水居茅洞,已有田園在虎丘。獨怪子猷緣掌馬,雪時不肯更乘舟。 ”表明他在高郵尉后又為判官,為官之地距茅山、虎丘不遠,也當在江南一帶。韓愈父輩中,以二叔韓云卿影響最大。李白在文中言其“文章冠世,拜監察御史,朝廷呼為子房。”李白與韓云卿相識很早,其《金陵聽韓侍御吹笛》、《送韓侍御之廣德令》等詩 ,表明韓云卿可能在侍御史任上逢安史之亂,避難江南,隱于黃山,游歷金陵。李白詩曰:“且就東山賖月色”,似寫在金陵一帶,韓云卿可能就是在此得到廣德縣令一職的。史載至德二載復置廣德縣,屬宣州。監察御史正八品,縣令為七品,其升此職,或許與其寓居當涂一帶有關。云卿在任廣德令后又回到朝中,至大歷十二年升至禮部郎中一職 。韓愈《科斗書后》記:“愈叔父當大歷世,文辭獨行中朝,天下之欲銘述其先人功行,取信來世者,咸歸韓氏。于時李監陽冰,獨能篆書,而同姓叔父擇木善八分,不問可知其人,不如是者,不稱三服,故三家傳子弟往來。”韓云卿在大歷朝有文名,李陽冰于寶應年間為當涂縣令,兩家子弟有交往,可能始于這一時期。
其次,大歷年間,韓愈長兄韓會在當涂一帶活動。《新唐書?崔造傳》言:“(崔造)永泰中,與韓會、盧東美、張正則三人友善,居上元,好言當世事,皆自謂王佐才,故號四夔 。”永泰年間(755-756),戰亂初定,韓愈父輩仲卿、云卿、紳卿等已北歸京洛地區謀職,而河陽故園已殘破,故韓會等仍停留在江南地區。唐上元二年(761)年改江寧縣為上元縣,與當涂縣相鄰。韓會與上元之崔、盧、張交往密切亦當是所居相距不遠。
再次,韓愈對早年生活的回憶也可佐證此事。韓愈貞元九年作《祭鄭夫人文》敘及為避建中之亂,其大嫂領著全家南下。“既克反葬,遭時艱難;百口偕行,避地江濆。”上百口人能于江南落腳,當是先前在此地已有定居之所。又,其《新修滕王閣記》言:“愈少時,則聞江南多臨觀之美,而滕王閣獨為第一,有瑰偉絕特之稱。”元和年間作《歐陽生哀辭》言:“建中貞元間,余就食江南。”貞元十九年所作《祭十二郎文》言:“既又與汝就食江南”。這些都是指早年寓居江南之事。其貞元初曾幾度往返于京城與江南之間,《祭十二郎文》中言:“吾年十九,始來京城,其后四年,而歸視汝。”其離開江南后,于二十三歲時又回到宣州,這次回家極可能是了完婚,所娶盧氏也應是與他家一樣因避戰亂而暫寓江南的中原士族 。以上所言“江濆”“江南”應是宣州某處,而與“江濆”一詞最相合的地方應是當涂。韓愈約在長慶三年作《示爽》一詩曰:“宣城去京國,里數逾三千……汝來江南近,里閭故依然。”韓爽可能是他的侄子韓湘,詩中明言“宣城”“里閭”,后來注家皆言韓愈在宣城有別業,但是,韓愈在貞元二十年作《送楊支使序》言:“愈未嘗至宣州,而樂頌其主人之賢者,以其取人信之也。”在此韓愈明言未曾去過宣州,這當指宣州州治所在地宣城縣。這樣看來,《示爽》中的“宣城”可能是指宣城郡,泛指整個宣州,非專指宣城縣。宣城距長江近二百里,與韓愈所說的“避難江濆”顯然不符,而當涂就在江邊,比較接近韓愈文意。
由當時歷史環境看,韓氏一家寓家江南也符合當時的人口流向。安史之亂后,中原大量人口避難江南。當時李白《為宋中丞請都金陵表》即言:“天下衣冠士庶避地東吳,永嘉南遷,未盛于此。 ”肅宗《加恩處分流貶官員詔》言:“又緣頃經逆亂,中夏不寧,士子之流,多投江外,或扶老攜幼,久寓他鄉,失職無儲,難歸京邑。 ”此后顧況《送宣歙李衙推八郎使東都序》也言:“天寶末,安祿山反,天子去蜀,多士奔為人海。 ”《舊唐書?權德輿傳》記:“兩京蹂于胡騎,士君子多以家渡江東。”又,當時詩人也有感嘆,崔峒《送王侍御佐婺州》言:“緣溪花木偏宜遠,避地衣冠盡向南。 ”劉長卿《奉送從兄罷官之淮南》記:“兵鋒搖海內,王命隔天涯。鐘漏移長樂,衣冠接永嘉。 ”南來者多是投親靠友,但時間一長他們也會置業開發,江南地區比較早的開發區域應是太湖流域,那里人口相對比較密集,其東丹陽湖到西邊的鄱陽湖流域居住人口相對稀疏,接受流動人口的能力較大,當涂西靠長江東鄰丹陽湖,多是因江水沖積而成的無主灘地,更適宜外地移民定居開發,崔造、韓會、盧東美、張正則都是由北方來的移民,越過長江,首先落腳的就應是這些地區。
不過,作為一個從小生活在中原的少年,韓愈對江南的生活一直沒有適應,如其《祭十二郎文》言:“自今已往,吾其無意于人世矣。當求數頃之田,于伊、潁之上,以待余年,教吾子與汝子幸其成;吾女與汝女待其嫁。如此而已。”又,韓愈《與崔群書》言:“仆不樂江南,官滿便終老嵩下。”他以為理想的終老之所在伊、穎之上,嵩山之麓,直言不樂江南。但《示爽》一詩表明,他們家族在宣州別業一直存在著,其侄韓老成一直生活于此,侄孫輩也成長于此。唯因如此,此后當地人也將韓愈作為宣城名人來記念。如清趙紹祖《安徽金石略》卷三(清道光刻本)載:
《宋宣城立五賢堂記》,無年月,王遂撰,在宣城,佚,文載《寧國府志》,記略云:二仙堂者祀齊尚書郞謝公朓、唐供奉翰林李公白也。五賢堂者,増宣州觀察使顏公真卿、太子賓客白公居易、吏部侍郞韓公愈也。平江知府王遂記。
這表明自宋人以來,人們已將韓愈作為宣城賢人了。雖然未必準確,但是韓愈青少年時代寓居宣州應是確切之事。
二、寄莊戶生活方式與宣州苦讀
韓愈家族居家江南,其身份應屬“寄莊戶”,這是避難江南者特有的生存方式,這一特殊的生存方式,特殊的身份形成了這類北地移民特殊的文化心理。
戰亂之中北方士族多是聚族而遷,如邵說《有唐相國贈太傅崔公墓志銘》敘逃難經過時說:“屬祿山構禍,東周陷沒,公(崔祐甫)提挈百口,間道南遷,訖于賊平,終能保全,置于安地,信仁智之兩極也。”崔祐甫一家三代百余口人南下,并最終獲得安居之所。戰亂平定后,崔氏一家也沒有馬上北歸,而是安居下來。墓志中曰:“(崔祐甫)轉洪州司馬,入拜起居舍人,歷司勛、吏部二員外郎。門望素崇,獨步華省,綸誥之地,次當入踐。公嘆曰:‘羈孤滿室,尚寓江南,滔滔不歸,富貴何有!’遂出佐江西廉使,改試著作郎兼殿中侍御史,其厚親戚薄榮名也。”為了關照寓居江南的百余口家人,他辭去京官改任江西幕府佐官。又,如顏真卿《元結墓志銘》言:“及羯胡首亂,逃難于猗玗洞,因招集鄰里二百馀家奔襄陽,玄宗異而征之。 ”元結帶著兩百多家人,由魯山縣逃到襄陽,后來又帶著他們到大冶的猗玗洞,再于江州瑞昌縣內瀼溪安居下來。元結家原是中原莊園主,莊戶甚多,戰亂中一路南奔,既是避難,也是在找安居之所。事后十多年,元結回瀼溪,作詩《喻瀼溪鄉舊游》曰:“往年在瀼濱,瀼人皆忘情。今來游瀼鄉,瀼人見我驚。我心與瀼人,豈有辱與榮。瀼人異其心,應為我冠纓。昔賢惡如此,所以辭公卿。貧窮老鄉里,自休還力耕。況曾經逆亂,日厭聞戰爭。尤愛一溪水,而能存讓名。終當來其濱,飲啄全此生。”這些“舊游”多數應是他當年帶過來的老莊戶。元結解官后,能來瀼溪隱居,這說明瀼溪已成為他的新開發的莊園。雖然,這些北來移民,有的可能不再是暫居而是定居,但相對于他們之前的身份在當時戶籍管理體系里,他們仍屬寄莊戶。如杜牧《唐故復州司馬杜君墓志銘》具體記載這樣一個例子:
岐公外殿內輔,凡四十年,貴富繁大,兒孫二十馀人,晨昏起居,同堂環侍。公為之親不以進,門內家事,條治裁酌,至于筐篋細碎,悉歸于公,稱謹而治。自罷江夏令,卜居于漢北泗水上,烈日笠首,自督耕夫,而一年食足,二年衣食兩馀,三年而室屋完新,六畜肥繁,器用皆具。凡十五年,起于墾荒,不假人一毫之助,至成富家翁。常曰:‘忍恥入仕,不緣妻子衣食者,舉世幾人?彼忍恥,我勞力,等衣食爾,顧我何如?’后授復州司馬,半歲棄去,終不復仕。
這位杜銓是杜佑的孫子,先后于江夏縣令、復州司馬任上辭官,專意經營莊園。然而,死后仍要歸葬長安。顯然,江夏農莊是他在任期間購置的別業。中唐之后,這類江南這類移民不斷增多,孫光憲《北夢瑣言》卷三言江陵晚唐時“境內多有朝士莊產,子孫僑寓其間。 ”王禹偁《小畜集》卷三十《柳府君墓碣銘》言:“唐以武戡亂,以文化人,自宰輔公卿至方伯連率皆用儒者為之……于時宦游之士率以東南為善地,每刺一郡,殿一邦,必留其宗屬子孫,占籍于治所,蓋以江山泉石之秀異也。至今吳越士人多唐之舊族耳。”寄寓江南,已成為戰亂后中原士族特有的生存方式。韓愈《考功員外盧君墓銘》即言“當是時,中國新去亂,士多避處江淮間。”講的是大歷年間的事,韓愈《崔評事墓銘》又記:“(崔翰)父倚,舉進士,天寶之亂,隱居而終。君既喪厥父,攜扶孤老,托于大江之南。卒喪。通儒書,作五字句詩,敦行孝悌,詼諧縱謔,卓詭不羈。又善飲酒,江南人士,多從之游。”所講的崔翰一家也是久寓江南不歸者。從安史之亂到貞元之前近三十年時里,中原一直動蕩,這些避難江南者有些已成為定居的移民。
韓愈家也是如此,其《祭鄭夫人文》云:“既克反葬,遭時艱難;百口偕行,避地江濆。春秋霜露,薦敬頻繁。以享韓氏之祖考,曰:此韓氏之門。視余猶子,誨化諄諄。”百口既包括韓仲卿、云卿、少卿、紳卿四家三代人,再加上仆人等,還可能包括追隨韓家的農夫。百口人能易地居住,當然是因為韓氏家族在江南已有較長時間的經營,奠定了一定的生活基礎,這其中有些人可能就是韓家有意召集的勞動者。韓愈《祭十二郎文》言:“既又與汝就食江南,零丁孤苦,未嘗一日相離也。……吾年十九,始來京城,其后四年,而歸視汝。又四年,吾往河陽省墳墓,遇汝從嫂喪來葬。又二年,吾佐董丞相于汴州,汝來省吾,止一歲,請歸取其孥。明年,丞相薨,吾去汴州,汝不果來。”可見,韓愈隨鄭夫人在宣城生活了四年,來到京城后,鄭夫人帶著韓老成等又生活了七年,鄭夫人亡后,老成又領著家人生活三四年。僅由韓老成一家看,他在此已生活了十五年,再由《示爽》一詩看 ,從鄭夫人領家人南下算起,韓家在宣城已生活了四十多年,若從韓少卿、韓會居家當涂時算起,其家在宣州經營已長達六七十年,家業規模必當可觀。推想其家族在江南的發展,大致過程可能是這樣的:肅宗時,韓愈父輩少卿、紳卿等在宣城任職期間購置別業,代宗前期韓會等在此經營生活,貞元后鄭夫人回到江南操持,鄭夫人之后韓愈侄輩韓老成等繼續維持,故韓氏在宣城的產業是經過三代人經營積累而成的。
唐朝是按戶籍管理賦稅與徭役,《唐令拾遺?戶令》載武德、開元令說:“諸天下人戶,量其資產,定為九等。每三年縣司法定,州司復之,然后注籍而申之于省。每定戶以中年(子卯午酉),造籍以季年(丑辰未戌)。”同時,又對部分仕宦貴族安排了免課待遇。如《通典》卷七記;“開元二十五年戶令云:“諸戶主皆以家長為之。戶內有課口者為課戶,無課口者為不課戶。諸視流內九品以上官及男年二十以下、老男、廢疾、妻妾、部曲、客女、奴婢,皆為不課戶。 ”唐朝重科舉之士,科舉及第者可享受免試待遇。開元二十五年《賦役令》規定貢舉人及第即依例可免課役 。延至晚唐,仍行此法,如穆宗《南郊改元德音》言:“將欲化人,必先興學。茍升名于俊造,宜甄異于鄉閭,各委刺史、縣令招延儒學,明加訓誘,名登科第,即免征徭。 ”四年后唐敬宗在《寶歷元年南郊赦》中又重申:“天下州縣.各委刺史、縣令,招延儒學,明加訓誘,名登科第,即免征徭。”這些賦役制度都是建立在官府掌握居民戶籍的基礎上。在本籍以外別的地區買置的田產則被稱為寄莊,擁有寄莊的外鄉人戶便稱為寄莊戶 ,這些人是脫離于原有戶籍管理體系之外的。安史之亂前,一些人將此作為一種避稅方式,安史之亂后,則成為一種必要的生活方式。朝廷也開始對他們施行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如《舊唐書?楊炎傳》載楊炎《兩稅法議》言:“開元中……以寬仁為理本,故不為版籍之書。人戶寢溢,提防不禁。丁口轉死,非舊名矣。田畝移換,非舊額矣。貧富升降,非舊第矣。戶部徒以空文總其故書,蓋得非當時之實。……迨至德之后,天下兵起……人戶凋耗……科斂之名凡數百……是以天下殘瘁,蕩為浮人,鄉居地著者百不四五,如是者殆三十年。”又,《通典》卷七《歷代盛衰戶口》記載:建中初,命黜陟使往諸道按比戶口,約都得土戶百八十余萬,客戶百三十余萬。客居他鄉的戶口幾居半數,其身分地位已獲得了朝廷的認可。朝廷也施行了多種政策管理這些寄莊戶:
《冊府元龜》卷一百六十《革弊》:“元和十四年(819)二月壬申詔:如聞諸道州府長吏等,或有本任得替后,于當處置百姓莊園舍宅,或因替代情庇,便破除正額兩稅,不出差科,自今已后,有此色,并勒依元額為定。”(《唐會要》卷83《租稅》文同)
寄莊戶已納入朝廷的稅賦體系之中了。同樣,對寄莊戶的士籍管理也有相應的調整,寄莊戶也可在所寄之地獲得地方薦舉的資格。大歷年間,洋州刺史趙匡《學人條令》說:“兵興以來,士人多去鄉土,既因避難,所在寄居,必欲網羅才能,隔年先試,令歸本貫,為弊更深。其諸色舉選人并請準所在寄莊住處投狀請試,舉人既不慮偽濫,其選人但勘會符告,并責重保,知非濫偽,即準例處分。 ”考進士科者無需像以前那樣由原籍地方官推薦,可以在寄居地投狀請試。顯然,這是因為當時這類考生增多了,才會有這樣請求。
但是,隨著寄莊戶的增多,又對寄莊戶這方面待遇作了更加苛刻的規定。如:
《文苑英華》卷四百二十九《會昌五年(845)正月南郊赦》:“或因宦游,遂輕土著,戶籍既減,征搖難均。江淮客戶及逃移規避戶稅等人,比來雖系兩稅,并無差役。或本州百姓,子弟才沽一官,及官滿后,移住鄰州,兼于諸軍諸使假職,便稱衣冠戶,廣置資產,輸稅全輕,便免諸色差役。其本鄉家業,漸自典賣,以破戶籍,所以正稅百姓日減,州縣色役漸少,從今己后,江淮百姓非前進士及登科有名聞者,縱因官罷職,居別州寄住,亦不稱為衣冠,其差種色役,并同當處百姓”。(又見《唐大詔令集》卷七十二)
《文苑英華》卷六百六十九楊夔《復宮闕后上執政書》:“蓋僑寓州縣者,或稱前資,或稱衣冠,既是寄住,例無徭役。且敕有迸士及第,許免一門差徭,其余差科,止于免一身而已。
這些規定要求唯有進士及第者可免一門差徭。寄莊戶如不能成為進士或及第,則不能享受衣冠戶的待遇,要與當地一般百姓一樣承擔賦稅。關于對于寄莊戶管理的材料,現在僅能發現晚唐時期的文獻,但這一情況早在開元年間已為人關注了,有理由推斷隨著戰亂后寄莊戶大量增多,地方上已施行了類似的戶籍管理方式。這樣看來,能否及第已成為寄莊戶的頭等大事了。
韓愈自然感受到這種壓力,其《感二鳥賦》言:“幸生天下無事時,承先人之遺業,不識干戈、耒耜、攻守、耕獲之勤,讀書著文,自七歲至今,凡二十二年。”《南內朝賀歸呈同官》又言:“余惟戇書生,孤身無所赍。”這是他對自己身份的認定,他認為自己可以立足于世唯有讀書而已。其《示兒》也言:“始我來京師,止攜一束書。辛勤三十年,以有此屋廬。”發憤苦讀,是其唯一的生存之道。韓愈晚年作《苻讀書城南》也一再表明此意:
木之就規矩,在梓匠輪輿。人之能為人,由腹有詩書。詩書勤乃有,不勤腹空虛。
欲知學之力,賢愚同一初。由其不能學,所入遂異閭。兩家各生子,提孩巧相如。
少長聚嬉戲,不殊同隊魚。年至十二三,頭角稍相疏。二十漸乖張,清溝映污渠。
三十骨骼成,乃一龍一豬。飛黃騰踏去,不能顧蟾蜍。一為馬前卒,鞭背生蟲蛆。
一為公與相,潭潭府中居。問之何因爾,學與不學歟。金璧雖重寶,費用難貯儲。
學問藏之身,身在則有余。君子與小人,不系父母且。不見公與相,起身自犁鉏。
不見三公后,寒饑出無驢。文章豈不貴,經訓乃菑畬。潢潦無根源,朝滿夕已除。
人不通古今,馬牛而襟裾。行身陷不義,況望多名譽。時秋積雨霽,新涼入郊墟。
燈火稍可親,簡編可卷舒。豈不旦夕念,為爾惜居諸。恩義有相奪,作詩勸躊躇。
詩中反復強調讀書之用,其中關鍵的內容就是讀書可以改變自身的命運。這其中可能也含有他早年在讀書備考中的體會。在韓會卒后,韓氏這一家面臨嚴峻的生存問題。韓愈上輩雖世代為官,但祖父兩代都不過五品,未及高官之列,蔭庇不及第三代人。何況貞元之后,朝廷對這些寄莊戶管理愈來愈嚴,若非“衣冠戶”,仍需交納賦稅。因此,進士一事對當時韓氏家族來說,實可生死存亡的大事。從這一角度看,我們就不難理解韓愈一方面對自己“名不著于農工商賈之版(《上宰相書》)”非常滿足,另一方面,對考進士一事非常焦急,連考四場也不氣餒。可以推想,背負著這樣的壓力,韓愈在寓居宣州時期的學習一定很努力,這才為日后的發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同時,基于這一動機的求學,對于儒家認定的社會思想與統治秩序有著本能的認同,因為在人生伊始他就把他的人生理想與他的光榮寄托于這一社會秩序與傳統之上。
(作者系復旦大學文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制作:童達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