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平安人壽某營業區保險代理人曹亞男通過偽造平安信托的“平安財富﹡日聚金跨市場貨幣基金1號”集合資金信托合同的方式,以高額返息為誘餌,騙取12名受害人資金960余萬元。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后,曹亞男被法院判決為犯合同詐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審判系統披露的文件顯示,曹亞男,女,1981年4月生,案發前擔任中國平安人壽某營業區保險代理人。因涉嫌犯合同詐騙罪,曹亞男于2018年3月被抓獲歸案,同年4月被逮捕。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至2018年期間,曹亞男通過偽造平安信托的“平安財富﹡日聚金跨市場貨幣基金1號”集合資金信托合同的方式,以高額返息為誘餌,誘使受害人田某、方某、吳某等12人購買虛假的平安信托理財產品,騙取上述12名受害人資金960余萬元。
“我第一次向曹亞男購買平安信托的理財產品是2012年,曹亞男向我收取1萬元的占名額費。2014年3月,曹亞男說他們公司新出來一個理財產品,是平安保險公司給內部職工的福利,保本且收益穩定。我決定買40萬元的理財產品,和曹亞男簽了4份平安信托‘平安財富*日聚金跨市場貨幣基金1號’集合資金信托合同,都是在我家小區門口簽的。之后我又繼續追加投資。”受害人田某陳述,“后來我到平安信托和平安保險公司詢問后,才知道曹亞男和我簽訂的理財合同和公章都是虛假的。”
“大約2012年,我和同事姜某商量,想根據平安信托當時的一個產品‘平安財富*日聚金跨市場貨幣基金1號’為藍本,加高利息吸引客戶,偽造集合資金信托合同,騙取客戶的資金拿來做生意掙錢,掙到錢之后再把客戶的利息和本金一起還上。”據曹亞男供述,“我和姜某一起到平安信托的一個辦公地點,假稱咨詢領出一份‘平安財富*日聚金跨市場貨幣基金1號’集合資金信托合同,之后由姜某到一家圖片社修改打印虛假的集合資金信托合同。從2012年至今通過合同詐騙我沒有掙到錢,因為大部分資金都用于還利息了,起初我是想用騙來的錢投資,后來開了一家美容院,但是由于經營不善轉讓了,后期還繼續騙錢就是為了堵這個窟窿。”
而且,經法院查明,曹亞男還唆使部分受害人抵押房屋,進而騙取房屋抵押款,不僅造成受害人被騙資金的損失,還導致受害人承擔了高額貸款利息,社會危害性大。據此,法院判決曹亞男犯合同詐騙罪,對其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責令曹亞男退賠各受害人的經濟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