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小汽車的普及,很多人開始用它來兼職跑滴滴,但是越來越多的人加入這個行業后,競爭越來越激烈,高收入越來越難,于是一些滴滴司機開始想盡辦法增加收入,甚至突破法律的底線只要給錢就能坐。近日,太原市就有一滴滴司機,為了多賺點錢,給別人專職“服務”,結果把自己“服務”進了拘留所。
10月22日,太原市和平北路派出所的民警在夜間巡邏的時候,發現了一名形跡可疑的女子,這名女子連續出入多家賓館,并且一晚上在一家賓館出入幾次,她從賓館里出來的時候,穿著打扮并不像住客,于是民警上前對其進行盤查。哪知這女子一見到民警就神色慌張,語無倫次,民警一查果然有問題。
據辦案民警介紹,這名女子是位失足女,在民警對其盤查的時候,她剛剛從賓館一房間交易完畢出來,她與嫖客殷某以600元的價格發生了關系,隨后民警將其帶回了派出所進行詳細調查。經過詢問得知,她是通過聊天工具與嫖客聯系的。同時,民警通過其手機發現,這位姓劉的失足婦女還有一個專門幫她介紹生意的介紹人,和一位和她一樣的失足婦女譚某。于是民警根據這個線索,將另一名失足婦女譚某在太原市小王南街一酒店抓獲,當時譚某正準備與嫖客發生關系。
通過對兩名失足婦女的詢問,警方得知,兩人先后曾多次以500元到650元的價格從事賣淫活動,而且有專人通過搜索附近的人來專門幫她們介紹嫖客。劉某交待,她每一次只收取450元費用,至于介紹人收取嫖客多少錢,她們不管,錢都是通過微信轉賬收取。每次在接到賣淫的生意之后,兩名婦女便會乘坐自己的“專車”趕往嫖客所在的賓館,而她們口中所謂的專職司機竟然是一位滴滴司機王某。
王某交待,這兩名失足婦女是坐他車的時候認識的。“當時她們問我生意好不好,我說一般,她就說能不能拉我,一個小時給我50元,因為我跑滴滴掙不了多少錢,我就答應了,我說只要給錢,肯定能拉。”于是,為了賺錢,王某知道兩人從事的違法活動,還是做起了兩人的專職司機,隨叫隨到,拉著她們往來各個賓館從事賣淫活動。根據幾人的供述,警方又將其中幾名嫖客成功抓獲。
民警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給予劉某、王某及幾名嫖客行政拘留十五日,給予譚某五日的行政拘留的處罰。得知這一結果,滴滴司機王某后悔不已,他對民警說,這一小時50元換來十五天的行政拘留,太不值了,今后一定要依法辦事,不能被金錢迷失了眼睛。
小編想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也就是說,我們雖然喜歡錢財,但是應該通過正常途徑去獲取。然而,在現實生活中,一些人為了錢,什么底線,什么尊嚴都棄之不顧,抱著“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的觀念,他們把金錢看得比什么都重,這往往會讓他們走上歧途,文中的司機王某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小編覺得,不管是失主婦女還是司機王某,他們無非都是為了錢,顯然人們的生活離不開金錢,金錢也確實很重要,但是對于金錢我們要用只有益,用之有度,要樹立正確的金錢觀,這樣才不會走上歪路,要知道金錢不是無所不能,并非一定擁有,你就很幸福。幸福來源于你那熾熱,純潔、善良的內心。各位讀者,你們怎么看這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