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武漢市紀委獲悉,因接受合作企業的宴請,并在工作日中午喝酒,扁擔山公墓管理處副主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11月25日 人民網)
黨員干部工作日中午喝酒,這肯定是紀律不允許的,其行為不但違反了廉潔紀律,還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況且提供宴請的還是單位的合作企業,這更容易讓人浮想聯翩,扁擔山公墓管理處副主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看來一點也不會冤枉。
經查,2019年5月8日,武漢石門峰紀念公園有限公司18名人員前來扁擔山公墓參觀交流。扁擔山公墓管理處及為其提供隨葬用品、禮儀及瓷像制作安裝服務的合作企業共同接待。當日中午,該合作企業邀請來訪人員及扁擔山公墓管理處副主任樊建剛等人到某酒店用餐。席間,樊建剛飲用了白酒和啤酒。餐后,該合作企業支付了餐費共計4717元。
這合作企業真夠大方了,一頓午餐,四千多元就眼也不眨的支付了,難道真是“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還是企業老板熱情好客。試想一下,如果不是扁擔山公墓管理處的合作企業,如果樊建剛不是扁擔山公墓管理處副主任,企業老板也不會“一擲千金”,大方到為管理處送招待費的地步,說到底,“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終背鍋的還是國家財政。
無獨有偶,前不久,《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江蘇省灌云縣金雞嶺公墓管理處正在對原有的電力系統進行改造,該項目承包人賈老板和梁之軍是同學,而梁之軍又是公墓基建工程的分管負責人。當賈老板得知老同學因管理太嚴,吃喝不易的時候,當即送梁之軍1萬元作為招待費。
不言而喻,老板主動為領導干部送買單,表面上是你情我愿,可細想便可看出這其中的貓膩,如果不是領導暗中提醒或是主動授意,老板怎知領導豐富的內心世界。如果不是老板看中了領導手中那“翻云覆雨”的權力可化為牟取暴利的綠色通道,老板怎會傻傻主動貼上去呢?其實官員與老板彼此心知肚明,官員相中了老板手中明晃晃的錢,用人民賦予的公權和老板做交易換取“招待費”,上演著一出“靠山吃山”的鬧劇。
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在工作日午間飲酒,是三番五次明令禁止的。扁擔山公墓管理處副主任樊建剛的問題是嚴重的,廣大黨員干部要吸取教訓,引以為戒,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把“守紀律、講規矩”內化于心、外化于行。(文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