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喜來登度假村有限公司網絡招聘員工過程中,回復不適合崗位的原因,只寫了“河南人”。該公司此舉,被當事人小閆起訴,11月26日,筆者獲悉杭州互聯網法院已就此案做出判決,浙江喜來登度假村有限公司賠償小閆精神損失費9000元,合理維權費用1000元。并向小閆進行口頭道歉,在《法制日報》登報道歉。
事件的緣由是,河南女孩小閆7月份在網上向浙江喜來登度假村有限公司投遞簡歷,應聘該公司的“法務”和“董事長助理”兩個職位。次日收到該公司稱不適合,原因系“河南人”。小閆恰好是法律專業畢業,熟悉相關法律法規,覺得該公司行為侵權,隨即決定起訴求職公司,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失6萬元并賠禮道歉。
此案中,河南女孩小閆依靠充足的法律知識儲備,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然而,在求職過程中,被企業蔑視,不尊重,欠薪,欺騙的莘莘學子大有人在。他們或許是不太懂相關法律法規,或是礙于計較麻煩。大多數人,對于類似事件的態度,不了了之,草率處理。希望,剛出校園的學生們,時刻保持警惕,拿起法律的武器,隨時武裝自己,千萬別讓那些別有用心的企業,陰謀得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