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理“過馬路玩手機”值得期待
近日,《河南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提交首次審議,草案從公共秩序、文明出行等多個方面進行規(guī)范,通過人行橫道使用手機等便攜式電子設備的,將由相關行政執(zhí)法部門責令改正,處警告或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記者注意到,明確對“過馬路玩手機”行為作出禁止性規(guī)定在國內(nèi)其他地方已有先例,此前溫州、嘉興等地出臺了類似規(guī)定,但罰款金額不大。(11月28日《北京青年報》)
過馬路玩手機,是一種不文明現(xiàn)象,雖然對此詬病已久,然而,仍然是一大頑疾,如果只是停留于道德層面的批評、警示是遠遠不夠的,效果不明顯。這需要依法治理。
一項調(diào)查顯示,72.2% 的受訪者有步行過馬路玩手機的經(jīng)歷,步行過馬路時從不玩手機的受訪者僅占27.8%。記者在不久前專門做了一次調(diào)查。在北京朝陽大悅城十字路口,僅記者在此路口蹲守的十分鐘時間,有邊走路邊看手機行為的便達到了16人。 此間不乏一些“高危險”的時刻:一名年輕男子單手騎著共享單車,另一只手拿著手機講話,差點與對向的行人相撞而緊急剎車;而另一名挺著肚子的孕婦,因為低頭看手機行走緩慢,而被身旁等待左轉(zhuǎn)掉頭的汽車“嘟”了一聲……而過馬路玩手機并不是真的是因為急事,多數(shù)是一種不良的行為習慣使之。
國外一份研究報告顯示,當行人玩手機通過道路時,平均速度會減慢16%至33% ,大腦也會減少接收周圍環(huán)境的信息,事故發(fā)生率大幅增加。而在日本,也有研究顯示,盯著手機的行人,平均視野只有正常走路時的5% 。毫無疑問,過馬路玩手機很是危險,事實上,低頭看手機引發(fā)的交通事故,在近些年屢見不鮮。就在不久前,浙江寧波的監(jiān)控視頻就記錄下一名少年一邊過馬路一邊低頭看手機,被一輛轎車撞倒。沒想到少年起身后,確認沒有受傷,繼續(xù)過馬路,又開始低頭看手機,著實讓人捏了一把汗。
今年1月14日,溫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開出了“過馬路低頭玩手機”的首張罰單;2018年1月份,山東濟南交警對行人過馬路玩手機、閑聊等不按信號及時通行的情況,采取視頻監(jiān)控取證、在路口大屏幕集中報道或者宣傳媒體曝光等措施。整治過馬路玩手機到了依法整治的地步。像開車玩手機,通過整治,通過依法懲罰,效果相當明顯,過馬路玩手機同樣可以得到抑制。其實,過馬路玩手機之所以越演越烈,根本原因是違法成本低。又心存僥幸,以為事故不會“找”到自己。
依法治理“過馬路玩手機”,一方面需要具有操作性。從警告到罰款200元,具體如何實施,尚需制定細則, 同時,對于“手機等便攜電子設備”進行解釋,還要增加相應 的設備,在取證上不能存在爭議;另一方面則最為關鍵的,要堅持查處堅持處罰,換言之,在執(zhí)法方面要常態(tài)化,不能忽冷忽熱。
依法治理“過馬路玩手機”值得期待,可以提高公民在公共場合注意自身行為的意識,用法律法規(guī)促進公民道德修養(yǎng)的提高,也能夠起到了預防作用,從而讓我們變得更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