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e201908”,看朋友圈干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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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在跟我爹的二十五載婚姻中提過非常多次離婚,但跟大多數夫妻一樣,這其中的多數時候,“離婚吧”只是在婚姻中遭遇的諸多問題面前,我媽所能使出的最后一個殺手锏——你說她說這句話的時候心里完全沒想要離婚肯定不對,但你說她說這句話的時候是真的鐵了心想離婚好像也不對——既然講出要離開的目的摻雜了某種被挽留的渴望,那人是不是真的想抽身離開似乎總要打上一個問號。
“要不要離婚”和“怎么離婚”從去年開始成為我媽嚴肅思考的兩個問題。發生這一轉變的主要導火索是我爹的出軌,雖然這也不是第一次發生,但確實是第一次進入這樣一個“揭不過去也沒法裝看不見”的尷尬狀態——舉家數十口人為之牽心掛肚,蔚為壯觀。
在這次出軌被抓后,我爹扇過試圖勸他認錯的我姐兩耳光,打過我媽一頓,也多次口放豪言“所有的財產我都不要”、“我跟她私奔”、“兒子女兒我都不要,爹媽我都不認,你別想攔著我”,我媽哭過鬧過,但好像到了也沒有被我爹臨近中年爆發出的幼稚熱情嚇退。
從去年七月至今,這場戰事膠著了十個月,甚至還有繼續延續下去乃至愈演愈烈的跡象——可是我媽這個婚到底還是沒離成。
這成為了我近一年來最大的一個疑惑:我媽怎么就是離不了婚?
賴特米爾斯在《社會學的想象力》一書中開篇就講:“社會學家有責任向一般讀者闡明,他們的私人困擾并不只是個人命運的問題,而是和全社會的結構性問題密不可分。”
我不是社會學家,但在跟朋友們聊天的過程中,我會發現我的絕大多數朋友的母親似乎總是不太快樂的,而這種不快樂的背后似乎存在某種共性。
所以這篇文章一方面試圖回答我個人的疑問,另一方面也試圖從我媽的經歷出發,思考女性在婚姻中的普遍遭遇。
我父母鬧離婚的過程中,有很多他們的朋友、親戚上門勸解,我曾經旁觀過幾次。在這幾次中,我發現一個非常好玩的現象。人們通常會反復質問作為過錯方的我爹:“你到底想干啥?” 但他們向我媽發出的疑問通常是:“你(離婚了)以后(能)怎么辦?”
我不太關心我爹到底想干啥——人想干什么跟其他人實在沒有太多關系,我與他的親子關系并未賦予我干涉他自由意志的權利,只賦予我盡可能嘗試理解和支持他的義務。
我非常好奇的是另一個問題:為什么人們往往假設我爹遭遇的只是“想干什么”的問題,而我媽遭遇的卻常常是“能干什么”的問題?
對我媽能力的質疑與我對我媽的印象其實有些沖突。我記憶中還保有多年前她和我爹共同經營飯店,一個人大清早開車出門采購一整車的食材回來,又指揮十幾個員工趕在飯點前處理食材的印象。
從這些記憶的片段來看,我的母親并不是沒有獨立能力,但顯然她的朋友、親戚乃至她自己并不這樣認為。
事實是,自多年前我爹開始某項新的投資,而我和姐姐進入初中開始,我媽就逐漸退居家庭,沒有了自己的事業。
這種轉變并不明顯,以至于我甚至不能確認她是什么時候成了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家庭主婦。可是回頭再看,我會發現,正是在這一悄悄發生的轉變過程中,我媽被她的丈夫和周圍的很多人共同“閹割”了。
社會化并不一蹴而就,我們并不是在年滿十八歲后瞬間變成一個固定的人,從此不再發生任何改變。個人所選擇的職業道路,生活方式都持續塑造著他們。
家庭主婦的職業或許“同樣高貴”,但就現代性的邏輯而言,它絕不“同樣有收獲”。圍繞著家長里短展開的重復性勞動,和以柴米油鹽為主題構建起的社交圈,這些東西給我媽所代表的家庭主婦們帶來的,更多的是某種被甩出高速的社會轉輪的離心力,而非自我提升的機會。
時代當然有所進步。我們今天會談論“共同分擔家庭勞動”,或是“男性退居家庭”,但傳統的社會規范并未徹底失去效力,“男主外女主內”仍然是我們最為習慣的家庭生產模式。加之在資本主義理性的邏輯中,由于體力、性格等或天生或建構的不足,女性始終被界定為某種二等公民。一旦家庭勞動的量由于新生兒的誕生或老人的患病而陡然增加,女性往往成為夫妻中那個首先退居家庭的人。
要求人必須不斷提升自我的現代社會,正是利用這種男女之間的生理差異,合理地與“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合謀,閹割了女性的生產能力乃至生活能力。
這種閹割不僅通過社會活動范圍的縮小對她們的性格產生影響,讓她們變得更順服;更通過社會關系的單調化、同質化對她們在婚姻中的議價能力進行剝削,讓她們變得更脆弱。
向我媽發問“你能不能獨立生活”的,不是她自己,而是家庭分工機制、性別薪資結構以及傳統觀念復合而成的某種社會力量。我爹也正是利用這一社會力量,實現了在婚姻過程中對我媽的持續打壓、矮化和馴服。
我對我媽感到抱歉,因為我未曾在她遭受我爹的指責“你怎么這么沒有進步,我們倆現在沒有任何共同語言”時站出來;也因為我未曾體恤她在操持家庭中的種種不易,甚至接受了我爹的暗示,相信我媽是需要被保護的,是沒有自立能力的。
然而這并不能完全解釋她所遭遇的困窘。
在我媽決定離婚的過程中,她還曾反復遭遇另一種疑問:“你這么大年紀了,離婚了還能怎么呢?一個人過一輩子?難不成你還準備再找一個?”而在其他受害女性的經歷中,我們常常聽到另一種質疑:“一個巴掌拍不響,他總不會無緣無故地打你。”
這兩種質疑的表層指向當然并不相同,但在背后,又都含有某種關于性的隱喻。我們不會反問男性“難不成你還準備再找一個”,也往往不會質疑男性“一個巴掌拍不響,她總不會無緣無故地要跟你分開”(雖然今天的互聯網上存在某些類似的“戲謔”,但整體來看,在常規社會語境中,這樣的表述極少出現)。
因為“貞節”是只屬于女性的美德——這并不是什么值得高興的事情,友鄰冷血才女曾經說過一句話,放到這里非常妥帖:“如果一項美德只有女性需要具備,卻并不同樣要求男性,它的實質肯定是一個陰謀。如果一項美德只要求下位者具備,卻不要求上位者,那它一定是一種剝削。”
正因為這種獨有的美德,我爹能夠坦然地對我媽說出“男人都是這樣的”、“你要學著寬容”,也可以在我問他“那如果我媽這樣你能寬容嗎?”的時候,恬不知恥地回答:“你不要跟我辯論,我說實話,我還真就不能寬容。女人就是不一樣。”
我們必須看到,對女性而言,從痛苦的婚姻中脫身絕非什么正向資本:在婚戀市場上,女性最大的負面屬性,一是非處,二是高齡,三是離異。不幸福婚姻的受害者,正是在這個意義上,面臨著來自自我、親友乃至整個社會的“理性勸阻”。
我媽為自己預設了“我不會再找一個”的桎梏,但她又仍然保有對幸福生活的一點點幻想。所以哪怕我的父親在旁人看來已經無可救藥的那些時刻,她仍然沒有辦法決絕地轉身走開。在我和她的某次長談中,她每一句關于離婚的狠話前都會加上一句“如果他肯改,我還是不想離”的前提。
所以,在“女性的第一特性是從屬性”的基礎上,在對女性完成了能力的閹割之后,貞節觀念進一步實現了對婦女的規訓。
食之無味的雞肋到最后還是會被拋棄,哽在喉嚨口的濃痰總要吐出來。我父母的婚姻走到了一個太過極端的地步,兩個人沒有意愿修復也沒有能力修復,所以我想這場婚姻或許很難避免以離婚收場——坦白講,我非常期待那一天。
但事情不該只能以此告結。我媽和其他所有不幸福女性的不離開不是單純的愚昧和執迷不悟,而是身陷泥淖中的不可自拔。
無論不幸以何種形式體現,對“受害女性”而言,個人的奮斗固然重要,但如果不能對社會結構進行一場重大的變革,那么她們中的絕大多數人,仍然只能被所謂新時代獨立女性的神話欺騙,在結構性的暴力與持續不斷的自我質疑中了此余生。
“社會結構若不能發生根本性轉變,他們的私人境遇就不可能真正得到改善。”
*作者:豆瓣用戶@去你媽的,來源,豆瓣
坦白講,我非常期待那一天
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