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過得很快,一眨眼我都50多歲了,每當回憶起離婚后的日子,眼淚止不住的流。那時候帶著女兒,沒有家沒有錢,只能投奔哥哥,后來在娘家人幫助下我做起了早點生意,每天起早貪黑,20多歲看起來像40歲的容貌,為了培養女兒,我早已忘記什么叫累,我只知道自己像一個機器一樣每天拼命的賺錢。
我女兒從小在艱苦的環境中長大,她非常獨立。大學時候,別人家孩子到處去玩,我家孩子卻一直都在做零時工,4年的學費和生活費都是她自己賺的,我為她自豪。我經常教導女兒,一定要努力提升自己,以后才能不被別人嫌棄出身。
其實女兒一直沒有告訴我,大學時候他談了一個對象,也是我們老家,男孩的父母是做生意的,家底非常好,他們之間感情深厚。畢業以后,他們都留在了北京工作,兩個人單位都是上市公司。緊接著,男方父母覺得兩人在外租房也不方便,就在北京首付了一套房子送給他們結婚的新房。
由于男方父母生意很忙,女兒結婚以后我就沒有再經營早點店,一來他們兩口子經濟條件還可以,我打拼這20年也存了一些積蓄,以后他們有困難我就全部拿出來。平時兩口子工作也忙,我平時給他們做做家務,他們也能輕松不少。
其實住在女兒家里,女婿對我很孝順,我決定送女婿一輛20萬車,心里想這些遲早也是他們的,只不過讓他們提前過得好點。結婚半年后,我就跟女兒商量要個孩子,夫妻之間有了孩子也就有個感情的樞紐。女兒也聽從了我的想法。懷孕以后,她也是正常上班。直到孩子生下來,請了3個月產假女兒又去繼續工作了。
就這樣,我在家不僅要帶外孫,還要洗衣做飯,身體真有點吃不消。這些年住在家里,我沒找女兒女婿要一份生活費,身上積蓄也用光了。于是女兒跟女婿商量,每個月給我拿3000塊錢,女婿嫌太多了,他說每個月有房貸,奶粉之類花費,還有在外面吃飯買東西,壓力比較大,只同意給我100塊錢,我也想著,白天就我一個人在家吃飯,節省一點。
為了這件事,兩口子吵了不少架。我不想女兒在中間為難,一直都說夠花了,而且每個月我省下來把水電費都交了。外孫一天天的長大,我跟他也有很深的感情,每天接送他上下學。我累一點沒事,只要女兒一家人能和睦生活下去。其實我內心是難過,都說女婿半個兒,實際上人都是慢慢會變的。天天生活在一起,他也有點煩我了,有時候他應酬回來喝多了,我就當自己兒子一樣說他這樣不行,他也嫌棄我不注意衛生。
一轉眼我外孫帶了10年,我也想趁我還活著,多給女兒分擔一些。直到有一天,女兒下班回來,在柜子里翻箱倒柜,結果她找出了結婚證,我嚇壞了,等女婿回來時候,兩個人吵得不可開交,竟然都到了離婚的地步。后來女兒告訴我,老公在鄰居那里壞我名聲,說我一天到晚啥事不干,就帶個孩子,一個月還要1000塊錢,更讓我悲痛的是他說我個性強,怪不得年輕時候就被丈夫拋棄。
女兒得知了這一切,她決定帶著我離開,結束這段婚姻。可我辛苦了30年,我不甘心,到底我做錯了什么,老天爺要這么懲罰我,這一輩子我為了女兒付出了所有,到頭來我卻毀了她的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