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一網友在紫金縣靠近廣場附近的
金山大道遺失一個手提包,
包內有現金800元、一雙約3克的黃金耳環
及一些重要證件
并委托紫金快線為其發尋物啟事,
帖子發出后備受關注,
于11月30日確認,
遺失的手提包已被一外賣小哥撿去,
并拿走包里的800元現金,
通過查看監控,
已鎖定手提包被這個外賣小哥
扔至廣場路某號路邊。
目前失主已報警。
南城派出所接到警情后高度重視,
已派干警為失主查監控尋包中,
關于本次事件的具體詳情,
待有關部門核實發布為準!
監控視頻一:
監控視頻二:
手提包被扔至此處:
監控截圖一:
監控截圖二:
撿到手提包的外賣小哥
已經承認是他拿走了800元現金,
并把手提包扔了,
卻沒有把他非法占有的財物歸還給失主的意思,
對此大家有什么看法?
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小編在此提個醒,
在生活中若是有出現過撿到錢的行為,
第一想法應該是到警察局提交,
讓公安機關進行失物招領的公布,
若是沒有人來認領的,
也不能占為己有,
同時也告訴大家一個道理,
不屬于自己的東西不可以拿,
否則是需要付出代價的,
希望大家能夠自覺自律,
做一個合格的公民。
為您科普小常識:
撿到他人的金錢不主動通過合理的方式進行歸還給失主,反而將撿到的金錢視為自己的財物,是屬于非法占有的行為,如果涉及的金額是比較大的,并且沒有打算歸還的嚴重行為,這在法律上是屬于侵占罪的,是一種違法行為。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
撿錢不還,法律上如何判刑?
1、撿到的金額非常小,雖然構不成犯罪行為,但是違反了基本的民事法律規定,會要求上交撿到的金錢;
2、撿到金額比較大,并且毫無歸還的意向,私自占為己有的,法律將會處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對于占有者進行拘留并且上交相應的罰款;
3、撿到的金額巨大,私自占有,并且發現占有者有其他嚴重的違法行為,法律將會對占有者處徒刑兩年到五年之間,還要上交罰金。
很多人撿到錢后,尤其是金額比較少的都會占為己有,覺得只要沒有人發現,就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其實不管撿到多少錢,只要不歸還都屬于私自占為己有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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