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時光荏苒,從相識到相戀,從校服到婚紗!
我和他,一個來自太湖之濱,一個來自山海水城,卻在最青春的時光,相遇于港通天下的寧波。沒錯,像很多大學生一樣,我們在初識相處后戀愛了,不一樣的是,我們最終攜手走進了婚姻的殿堂。
那是大一下半學期的伊始,已經很熟絡的我們跟隨學校社團的短途旅行隊伍開啟了周邊游,一起體驗西塘的輕酒吧、繪制陶藝,走過煙雨濛濛下的小橋流水人家;游覽紹興的櫻花林、魯迅故居,坐在孔乙己的雕像面前吃蠶豆、品黃酒……就這樣稀里糊涂、心照不宣地走到了一起,沒有特別儀式感的告白,只是在經過白鷺林時,他輕輕地牽起了我的手未曾放開。
時間慢慢地走,又快快地流,中間有過甜蜜、有過爭吵,但良好的溝通讓我們在爭吵過后反而使得感情更加緊密。轉眼到了畢業的十字路口,而我,毅然決然地為愛奔走他鄉,我跟隨他來到了他的家鄉,那時的我,已經做好了承擔所有試錯后果的心理建設。
所幸的是,他感恩我的付出,倍加珍惜,三年上下班來回接送,風雨無阻,哪怕只是幾百米的路程,也不愿讓我獨自走這加班夜路。所幸的是,不僅是他,我亦真切地感受到來自他父母的殷切關懷,即便在異鄉,仍有家的溫暖。
真正讓我堅定地認為“嗯,余生就是他了”的,是那場突如其來的“小病”。那是17年的末尾,18年的伊始,工作中的我忽然發現身體的異樣,他著急忙慌地帶我去了醫院,當醫生診斷出來時,即將成為“殘疾人”的憂傷涌上心頭,眼淚也不受控制地落下。拿到住院單,他一個電話,未來公公婆婆就帶齊了住院用品趕來。他白天上班、晚上陪夜,未來婆婆則每天陪我去吸高壓氧,每次她在艙外一坐一等就是一下午……就這樣,歷時近兩個月的反復住院、出院、復發、又入院,終于痊愈,但用藥之故,我身材明顯走樣,而他,卻在此時提出擇日結婚。經此一事,我確信,我的他,是富有責任感的他,他的家庭,是有愛的家庭!
而后,我們開始了漫長的備婚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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