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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訊 記者孫雅茜 王童以往深圳從“容積率、面積、總價”來界定普通商品房,容積率面積總價超過一定標準就是“豪宅”,有不同的稅費標準。而從11月11日起,深圳調整普通商品房標準,取消了總價的限制,將普通商品住房標準調整為:宗地容積率1.0以上且房屋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下。
以往標準
單套120㎡以上也有可能是“非普通住宅”
此前,深圳執行的豪宅稅標準源自2015年發布的《深圳市2015年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告》。該通告顯示,深圳十區的普通住房需滿足三個條件:容積率、面積、總價。羅湖超390萬、福田超470萬、南山超490萬、鹽田超330萬、寶安超360萬、龍華超320萬、龍崗超280萬、光明超250萬、坪山超200萬、大鵬超230萬,同時滿足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且單套住房套內建筑面積120平方米以上或者單套住房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上兩項條件住房,均為“非普通住宅”,需要按照豪宅稅標準交稅。
深圳市稅務局表示,普通住房認定標準等政策,深圳買賣二手房增值稅稅收政策保持不變?,F行政策為: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后的差額按照5%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住建局表示,深圳對普通商品住房標準進行調整,將有利于使更多剛需家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降低剛需購房成本,滿足合理住房需求。
深圳福田香蜜湖某小區。
焦點:是否“豪宅”主要影響增值稅和個稅繳納
豪宅稅到底怎么交?依據深圳目前二手房交易來看,除購房款以外,置業者還需繳納契稅、個稅、增值稅等稅費類目。是否處于“豪宅”標準之內,影響的主要有兩部分稅費:增值稅和個稅。
其中,不滿兩年的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均需要按照(網簽價-原登記價)/1.05*5.0%的標準繳納增值稅;滿兩年的非普通住宅仍需按此標準繳納,而普通住宅則可相守免征增值稅。
個稅(核定)繳納上,普通住宅可按照(網簽價-原登記價)*1%的標準繳納;非普通住宅則需要按照(網簽價-原登記價)*1.5%的標準繳納,較普通住宅多了0.5個點。
簡單來說,對于滿兩年、單套建筑面積在144㎡以下、政策調整前后剛好分屬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兩類的房源而言,稅費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免征增值稅和個稅降低了0.5個點。
2018年3月底,“三價合一”落地深圳,“高評搞貸”之路被堵死,二手房交易的銀行評估價與網簽價、購房合同價得到統一。
以南山現價500萬,單套建筑面積66平方米,原價300萬,滿兩年的房源來計算,若為非普通住宅,則需要繳納約9.5萬增值稅和約3萬的個稅。若為普通住宅,則只需要繳納2萬的個稅。前后兩者相差為10.5萬。而依據2015年劃定的“普通住宅”的標準,這10.5萬妥妥的要成為購房成本中的一類。
編輯:戴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