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勞榮枝。新京報我們視頻出品
11月28日,身背7條人命、潛逃20年的犯罪嫌疑人勞榮枝在廈門一商場內(nèi)落網(wǎng)。20年前被處決的法子英和勞榮枝這對“鴛鴦殺手”的惡行,正逐漸浮現(xiàn)在世人面前。
勞榮枝、法子英身上的“反社會人格”
回顧當年,法子英與勞榮枝是在一場婚禮上相識。法子英是九江當?shù)氐男』旎欤驌尳僮锉慌行獭6鴦跇s枝剛剛師范畢業(yè)參加工作,是當?shù)匾凰W(xué)教師,且身材苗條,容貌姣好。誰也料不到這二人的結(jié)合,卻開啟了一場以殺人為業(yè)的世紀孽緣。
1995年法子英因犯事攜勞榮枝離開九江,前往深圳。后司法機關(guān)查明,1996年至1999年,二人在南昌等地用色誘的作案手法實施綁架、勒索、搶劫等犯罪,前后殘忍殺害七人。他們既謀財也害命,窮兇極惡,作案后不留任何活口。
而據(jù)媒體報道,其中一個受害者陸中明,僅僅是法子英從市場上隨機帶回來,為了向被綁架勒索的另一名受害者證明“自己敢殺人”。
1999年,二人在合肥作案時,法子英被警方抓獲后被執(zhí)行槍決。而據(jù)當事人回憶,在法庭上,當法官問法子英是否有懺悔的意思時,法子英表示絲毫沒有。
而勞榮枝呢,在被捕后那一抹“媚笑”更讓人心有余悸。在她的臉上,看不到任何愧疚和悔恨,仿佛社會的道德和法治觀念,在她的身上完全失效了。也因此,有人根據(jù)二人的長相重提“天生犯罪人”的觀點。
“天生犯罪人論”來自被尊稱為“現(xiàn)代犯罪學(xué)之父”的意大利學(xué)者切薩雷·龍勃羅梭。龍氏原為一名軍醫(yī),后調(diào)任精神病院工作并擔任監(jiān)獄的獄醫(yī)。通過醫(yī)學(xué)實證研究,龍氏發(fā)現(xiàn),罪犯的一些生理、心理特征異于常人。例如,在生理特征上,天生犯罪人的顎部異常發(fā)達,下巴向上突起,臉頰上有肉褶皺,眼角外部有魚尾紋等等。再如,在心理特征上天生犯罪人痛覺缺失,視覺敏銳,病態(tài)虛榮心,易激怒,迷信等。基于以上研究,龍氏提出“天生犯罪人論”。
該理論認為,生理、心理特征決定一些人從出生時就具有犯罪的天性,這種人在社會中必然會實施犯罪,對他們而言,犯罪不是自己的選擇,而是與生俱來的。
但這種觀點無論是在邏輯上還是在實際案例中,都受到了廣泛的批評。不難想象,如果“天生犯罪人論”果真具有科學(xué)性,在科技發(fā)展的今天,只需采用人臉識別等科技手段,便可輕松發(fā)現(xiàn)和預(yù)防犯罪。但目前來看,這恐怕是天方夜譚。
“反社會人格”背后仍有社會原因
近年來,每遇惡性案件,不少人均會提到“天生犯罪人論”。的確,一些惡性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存在常人難以理解的反社會人格,當這種反社會人格無法被合理解釋時,通常就會歸于“天生犯罪”。
但實際上,這種歸因不僅一定程度上消解了犯罪者的主觀惡性,也往往阻礙了人們對犯罪原因的深入挖掘。
從目前披露的信息看,法子英的犯罪或許與他充滿劣跡的成長軌跡有關(guān)。僅上了三年小學(xué)后,法子英便輟學(xué)了;15歲那年,他因搶劫流氓被勞教3年,出來后很快又因搶劫、傷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后來改判為8年。
正如被抓后,他在接受警方訊問時供述稱,自己就是“吃綁架這碗飯的”,宛如將殺人當作職業(yè),“賺錢就要不擇手段,殺人只是為了滅口。”可以說,教育上的缺位,讓法子英少年便步入歧途,并且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自我強化,最終成為一名極其殘忍的殺人犯。
而勞榮枝的犯罪道路又不同,她受到良好的教育,畢業(yè)后成為一名教師。在其年僅19歲時,勞榮枝認識“坐過牢”的法子英后,對他產(chǎn)生了欽慕“英雄式”的崇拜,并與之相戀。
可以說,年少輕狂時錯誤的人生觀和戀愛觀,讓勞榮枝陷入與法子英共同犯罪的泥潭,直到萬劫不復(fù)。勞榮枝的殘忍可以說是附庸性的,不僅老鄰居,還有她在中專學(xué)校就讀時的校友,都對勞榮枝的犯罪感到震驚和難以置信。而當年偵緝犯罪的科技水平有限,犯罪數(shù)量相對增多,則是大背景。
因此,僅憑長相就斷定這對“亡命鴛鴦”是天生犯罪人自然站不住腳,但在他們身上,我們清晰地看到,青少年時期的家庭、教育、三觀對人生軌跡有著重要的影響。而一個崇尚法治、有法可依、執(zhí)法必嚴的環(huán)境,也同樣可以對人生起到及時的矯正作用。
總之,在依托大數(shù)據(jù)、偵查技術(shù)化、信息化時代,“勞榮枝們”總有露出狐貍尾巴的一天。深入挖掘其犯罪根源而不是簡單地定性為“殺人惡魔”,將有助于有的放矢地進行法制教育和法治環(huán)境建設(shè)。
□金澤剛(同濟大學(xué)法學(xué)教授)
編輯 孟然 校對 柳寶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