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邑是中國古代封建制度的產物之一,也叫采邑,封地。
食邑制度在中國歷史上十分悠久,據有史記載,最早起源于西周時期。
采邑兩個字中的“邑”,意思就是指在某個領域范圍內的土地,這個土地并不僅僅單指可以耕作的田地,同時也包括這片土地以內的河流,山川,城池,甚至是里面生活的民眾,而“采”字,則代表可以收獲自己所封的“邑”內的各種成果。
換句話說,采邑主不僅僅可以占有自己封邑內的所有民眾的勞動成果,同時還可以支配其來鞏固自己的統治,以延續自己家族在其中的生存與繁衍,最早開始是具有行政權及軍事權。
但是這制度也不是一直一成不變的,它大體上可以分為三個階段——西周,唐,宋,下面我們就來具體談談這三個階段有什么不同之處。
第一階段,西周——有名有實有權力。
西周是正式開啟的朝代,其實周朝還并不是后世所謂的“大一統”的封建帝國,更多的只是諸侯或者氏族之間的聯盟,而西周當時只是最大的諸侯而已,由于實力最強再加上德高望重,這才成為了聯盟的領袖,正在大一統的國家應該是由秦帝國開始,橫掃六合,并吞八荒。
《春秋左傳》:“分岐邦周、召之地,賜周公旦、召公爽,以為采邑”。
周文王推翻商紂王之后,對聯盟中的有功之臣進行封賞,而這個封賞的方式就是采邑制。周文王把當時西周最核心的西岐周圍的周,召兩塊地方,賞賜給周公旦和召公爽兩人為采邑,或者反過來說也是成立的,正是因為這兩位王族的封地在周和召,所以才被成為周公和召公。
這一時期,采邑制度是周(西東二周)統治基礎和管制地方的核心。
早期的這些采邑主都要絕對效忠于周王,他們不僅要定期去都城朝見周王,同時軍隊的規模要受嚴格限制,而且還要無條件的聽從周王指揮,一致對外或者討伐叛亂,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周王的統治力和影響力也是越來越弱,甚至比較強的諸侯就可以代替周王來下達命令了。比如:齊桓公,晉文公等等。
第二階段,唐朝——有名有實但沒權。
在唐朝以前,采邑的制度也一直在變化,比如秦漢的二十級爵位等等,但是一直沒有穩定下來。
唐太宗李世民玄武門之變登上帝位之后,開始分封為他立下大功的天策府的重要功臣們,這時候的采邑制度,已經演變成了這個樣子。
《舊唐書》:立中山王承乾為皇太子。癸酉,裝寂食實封一千五百戶,長孫無忌、王君廓、尉遲敬德、房玄齡、杜如晦一千三百戶,長孫順德、柴紹、羅藝、趙郡王孝恭一千二百戶。
這個諸如一千五百戶,一千三百戶等等,其實就是食邑的戶數,這里我們就可以看出,已經和西周那時候的“采邑”制度發生了極大的變化——那就是只有分封的戶數,而沒有具體封地了。
此時的采邑主們,有名——仍然是當眾冊封,記錄在案,有實——封地的收入會按照戶數折算給采邑主,但是已經沒權了,像是西周那時候等于是自己封地內的“國中之國”的情況已經不見了,已經沒有行政權及軍權了。
第三階段,宋朝——僅僅有名而已。
如果說唐朝的食邑制度還算是有名有實的話,到了宋朝,索性就變成有名無實,連實惠都沒了。
其中的原因就是因為宋朝吸取了唐朝中后期各地節度使權力過大,導致中央無法集權,尾大不掉的教訓,所以在“食邑”的制度上又做出了改進。在宋朝初期,還是有一些實惠的,每封一戶實戶,每個月還有二十五文,其實這個已經很少了,一千戶的封戶也不過是二十五貫而已,比起之前那些采邑主的主要收入,簡直是天壤之別。
《須資治通鑒》:“舊制,每實封一戶,隨月傣給二十五文”。
直到宋神宗改革之后,這點錢也都沒啦,完完全全變成了有名無實,更不要說封地的一切權利了。
但是這個采邑制度就沒用了嗎?
這倒未必,因為雖然它確實沒有了實惠和權力,但卻是一種極大的榮耀,而且還和官職等級掛鉤,比如國共,宰相,三公者,可以封萬戶;上柱國,大學士,可以封三千戶;再往下的功臣,散官,各級官員等等,都有規格不同的封賞。
這些就有點像現在的各種職稱或者是榮譽頭銜,雖然不能帶來直接的效益,但是間接想效益還是有點的。
這就是采邑制度的起源及三個階段,從最初的西周的實實在在的采邑,到唐國的初步削弱,最后到宋朝的索性有名無實,其實也是生存力不斷發展的體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