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張女士買了一套二手房,前前后后交了50多萬元,可如今,五年過去了,房子沒住進去,也沒過戶到自己名下,而是直接被法院給查封了。
2014年年底,張女士通過中介在中南世紀城買了一套二手房,前前后后交了30萬首付款。張女士說,這套二手房房主姓何,當初也沒辦下房產證,房東說要再等上幾年。
房屋總價58萬元,盡管已經交了大部分房款,也順利入住了,但張女士只能和房主,在2019年年底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可就在前不久,法院張貼的通知,讓張女士母女倆心涼了半截。
給了對方53萬元,房子卻被查封了,更糟糕的是,房主何先生竟然聯系不上了,這該怎么辦?抵押沒解除,當初買房時中介難道沒發現嗎?隨后,記者電話聯系到了當初,促成這筆生意的21世紀不動產中介公司業務員小宋。
中介業務員小宋表示,當初經手的是21世紀不動產位于李滄區的一家網點,如今網點早已關門大吉,之后他也改了行,隨后,記者又找到了位于敦化路附近的21世紀不動產青島分部。
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張女士買房所在的中介點已經關門,所以后續問題不好核實。而就在這時,起訴何先生的工商銀行工作人員,也給張女士打來了電話。
如今,不管是銀行,法院,還是張女士,誰都聯系不上房主何先生,眼下,想要保住這套房子,張女士又該如何維權呢?
律師建議,張女士盡快走法律程序維護自己的權益,那從法律角度看,中介在其中又是否有責任呢?
山東誠功律師事務所律師孔姣:如果中間方明知道賣方有貸款,而仍然讓買方將大部分尾款還上情況下,是具有過錯的,如果中間方完全不知情,只是起一個居間介紹的作用,不需要承擔責任。所以在此提醒廣大購房者,在購買房屋特別是在購買二手房的時候,一定要到房產交易中心查詢該房屋是否有抵押或保全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