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記者從鄭州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即日起,鄭州市將在城區開展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專項整治工作。
據介紹,本月20日至2020年2月20日為集中治理階段,專項治理工作的重點是:行人闖紅燈、隨意翻越(穿越)道路隔離設施、不走人行道、在車行道內兜售(發送)物品、攔車乞討等違法違規行為;非機動車闖紅燈、越線停車、隨意橫穿馬路、逆行、違法載人、不走非機動車道、違規上高架路、亂停亂放等違法違規行為。
交警部門負責城區主干道、交通路口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提高街面見警率。20時以后,特警、各分局巡防力量將強化對摩的拉客、電動車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的治理。
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鄧進超介紹,在處理涉及非機動車和行人的交通事故時,對非機動車、行人一方存在交通違法行為的,依法對其予以處罰;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一律采取“三教育一采集”進行教育處罰,對有多項交通違法行為的一律合并處罰,對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一律暫扣其車輛。對行人隨意翻越護欄的,加大視頻抓拍力度,固定證據,對其予以行政拘留處罰。
一人違法,所在單位也會受影響。鄭州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文明辦主任裴保順表示,將嚴格執行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記錄制度,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人的信息共享至鄭州市信用平臺,由市發改委統籌實施懲戒,并把行人、非機動車違法違規情況與文明單位推薦評選和動態管理掛鉤。
與此同時,鄭州市將優化城區道路基礎設施,完善“行人優先、非機動車優先,人車分離、機非分離,人行道貫通、非機動車道貫通”的城市交通微循環體系,優化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設置以及人行天橋、地下通道、人行橫道等過街設施規劃及標識設置,科學施劃道路兩側停車位,優化設置城市道路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隔離護欄、減速帶、路口警示燈等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取締不規范道路停車泊位,確保市政道路設施完好率在98%以上,為市民創造安全的出行條件。(記者王延輝)


